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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思虑太多,就会失去做人的乐趣

别读博,会脱单 Llosa 2876 2024-03-09 11:40:21

闻笛皱着眉头,看着电脑上闪烁的光标。已经十分钟了,页面上仍然只有一行字:

仁爱是莎士比亚喜剧《皆大欢喜》的主题之一。

他啃咬着指甲,费劲地在这句话后面打了几十个字:孟子曾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奥兰多在危急时刻践行仁爱……想了想,又改成:《皆大欢喜》中的仁爱之心是人物自发产生……然后又删掉,换成:在基督教中,“仁爱”可以视为无条件的自发之爱……

他长叹一口气,抱住头。再改下去,他快不认识“仁爱”这几个字了。

他向后靠在椅背上,家里的环境过于舒服,总让人时不时神思游离。

手机铃声在此时极具诱惑力地响了起来。闻笛眯起眼睛,挣扎了一会儿,还是抓了过来。

屏幕上是个北京的未知号码,闻笛琢磨着,是不是何文轩又换了新号。然后讪然一笑。怎么可能呢,上次他都演过那么一出了,人家好歹也是公子哥,身边不缺人追,难道还能为爱做三吗?

他接起电话,对面的背景音挺嘈杂,音乐鼓点伴着玻璃碰撞声,听起来像是酒吧。

然后何文轩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肯定在骗我。”

闻笛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在桌上,仰头望着天花板,然后伸出手,在自己的脑袋上弹了一下。

“喂?”桌上的声音远远传来,“你在听吗?”

闻笛百思不得其解地拿起手机:“现在是公元20XX年吧?我们在北京,个税起征点是五千?”

“你在说什么?”

“每次跟你说话,”闻笛说,“我都觉得我穿书了。”

还穿的是一本狗血文。在这本书里,他从一个事事碰壁的倒霉博士,变成站在火葬场外头的那个白月光。要不然上回他说到那个地步了,怎么还有后续呢?

如果非要二选一,他宁愿当个倒霉博士。

对面顿了一会儿,说:“你是不是跟蒋南泽在一起待久了,脑回路都变奇怪了。”

闻笛懒得跟他掰扯“奇怪”的定义,把话题绕回去:“什么骗你,我怎么骗你了?”

“你不可能有男朋友。”

他看不起谁呢?“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要是有,早就告诉我了,”何文轩说,“我之前给你打了那么多次电话,发了那么多短信,你怎么不说男朋友?”

妈的,闻笛想,差点忘了,当初看上他,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聪明。“就是最近才开始的。”

“从我上一次发消息,到我们在酒店里碰到,中间才隔了一个晚上。”

“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闻笛说,“我们感情好得很,我恨不得天天黏在他身上。”

“让我见见他吧。”

闻笛心梗了:“什么?”

“我想跟他聊聊,”何文轩说,话里话外语气轻佻,显然不相信闻笛的说辞,“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你这么迷恋。”

闻笛的嘴角抽搐起来:“我脑子抽风了?带现男友去见前男友?”

“我们不是有同学聚会吗?带他一起来吧,其他有伴的都带家属来了。”何文轩说。

闻笛用舌头舔着牙尖,脑子飞速运转。这人已经见过边城,临时拉别人冒充是不可能了。他和教授的关系有熟到这个地步吗?他对教授提出冒充男友的要求,对方会是什么表情?

再说了,边城这种说话不拐弯的人,能做好假冒工作吗?三句话就得露馅吧。

虽然带现男友暴击前男友是个既俗且爽的场面,但风险性太高。他是个理财只买结构性存款的稳健投资人。

不妥,不妥。

他许久没搭话,何文轩轻笑了一声:“怎么?带不过来吗?”

闻笛决定转移核心矛盾:“谁说的?我单纯不想去你们那个破聚会。”一群富家子弟聚在一起,中间夹着他一个普通百姓,让他想起上学做的化学实验,不相溶的两种介质倒在一个试管里,马上就会分层。无论怎么晃动,最后都会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为什么?害怕丢脸吗?”何文轩说,“南泽都敢来,你居然不敢?”

蒋南泽会出现这件事让闻笛吃了一惊。他退学回国不是没告诉任何人吗?怎么被邀请参加聚会?“你知道他在北京?”

“虽然他闭门不出,微博还一直开着假定位,”何文轩说,“但大家早知道他回国了。”

“大家”这个词让闻笛皱起眉。“你们都知道?”闻笛问,“怎么知道的?”

“我们两家有生意上的联系,他父亲跟我们家吃饭的时候聊到了。”

“他爸有时间跟你吃饭,没时间安慰儿子?”

“他爸又不止一个儿子。”

闻笛一直很费解,他们眼中的“朋友”是什么?至少在他的认知里,朋友不会把对方的痛苦一笔带过。而且既然何文轩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为什么最后会演变成“大家都知道”?

“你之前说聚会没朋友,现在朋友不是来了吗?”何文轩说,“你不喜欢其他人,和他聊不就行了,我记得你们关系挺好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

“追求一个答案而已,”何文轩顿了顿,“这么心虚?”

闻笛一咬牙:“谁说的,去就去。”

似乎是惊异于他答应得爽快,何文轩顿了两秒,随后说:“好,地方不变,到时候见。”

闻笛听着挂断提示音,放下手机,转向屏幕。光标还在闪烁,他另起一段,一个键一个键慢慢敲下:

《皆大欢喜》的情节有可能来自托马斯·洛奇创作的《罗萨琳》……

什么啊!他一推桌子,电脑椅滑出半米,原地转起来。闻笛仰望着旋转的天花板,伸手抱住脑袋。

他怎么就答应了!脑子进水了?

教授是那种跑来装男朋友的人吗?上次在酒店闹了一晚上,人家本来就觉得自己奇怪了,还搞出这种二十年前电视剧的烂俗桥段!

就算教授答应了,也不能带去见前男友啊!谁知道何文轩会说什么有的没的,自己早年干的傻逼事可多了。

这种激将法,老把戏,他居然这么容易就上钩了!

什么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张皮,人就不应该赌气,赌会让人倾家荡产。

但是。但是。

闻笛的犬齿在嘴唇上咬下一道印子。

这家伙笃定地说“不可能有男朋友”,语气实在让人不爽,好像离开他就会孤独终老一样。看来自己当年追求得太热烈,让他产生了“非我不可”的幻觉。

不把这种错觉锤个稀烂,他誓不为人。

闻笛盘腿坐在椅子上,咬咬牙,点进那个ℙ头像,问对方有没有时间,自己有事要聊。

回复得很快:【现在打过来,我什么都答应。】

闻笛的眉毛扬到了天上。世上还有这么便宜的事?

边城说半小时到,他走到咖啡馆,没过多久,高个男人就推门进来,风尘仆仆地在他对面坐下。他把点好的咖啡推过去,又问有没有吃饭。如果让人家饿着肚子听要求,未免太过分了。

“不用,我刚从饭局过来。”边城说。

“相亲饭局?”闻笛问。

边城看了他一眼,拿起咖啡杯:“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反应跟网上那些支招的帖子,查重率百分之九十九。”

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是碰上边城逃跑的当口,事情哪能进展的这么顺利。

边城放下杯子,看着他:“所以,你需要一个虚假的男朋友?”

闻笛忐忑起来,虽然边城在电话里答应得爽快,但那只是逃离相亲的权宜之计,不算数。

边城看起来倒没有反悔的意思,只是问:“为什么这么突然?”

闻笛把前因后果叙述一遍,边城想了想,总结:“要我去撑场子?”

这么理解也对。也许潜意识里还是有虚荣心在作祟,闻笛想告诉对方,自己被踹之后过得很好,找的对象甚至更好。

“我知道这种要求很奇怪,”闻笛说,“之后……”

“好。”

闻笛深吸一口气。这么容易?

“你前男友听起来不正常,”边城说,“就当是去见识一下人类多样性。”

闻笛打了个响指:“就是这个状态。”

边城皱起眉:“什么?”

“把你平生能想到最气人、最刻薄的话都说出来,”闻笛说,“他要是拿酒泼你,我会挡在你前面的。”

边城对这个要求不置可否:“听起来只要实话实说就行了。”

唉,有时候直爽人说话,还挺令人身心舒畅。

“也不能全部实话实说,”闻笛说,“到时候他肯定会问些有的没的,比如,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呢?”

边城喝了口咖啡,看着他。

“就说U盘那件事吧,”闻笛想了想,“你丢了,我捡到,这部分不用大改,只要说我们见面之后一见钟情就行了。”

边城在“一见钟情”这个词皱了皱眉,似乎觉得很俗气。

这就受不了了?还没到真俗的地方呢。“他们要是问你喜欢我哪里呢?”

边城没反应。闻笛想,毕竟是自己提的要求,是不是得自己准备答案。

但是自卖自夸也太尴尬了。

然后边城开口问:“那他们要是问你,你怎么回答?”

“啊?这还用想?”闻笛很轻松地举了范例,“你个子高,身材好,智商高,工作也体面。”

“这样吗?”

“是啊,这种问题其实很好回答,说说看到这个人最先想起来什么就行。”

边城想了想,说:“那有很多。”

这完全超乎闻笛的预料,他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对面的人。

“冬天骑完自行车,这边会翘起来一绺,”边城指了指头顶右边,“零下的时候,鼻尖会有点红;每次看到我的时候,会笑着跟我说‘早上好’;吃饭的时候,腮帮子会鼓起来动来动去;想要什么东西,会睁大眼睛盯着看。这样的场景太多,很难选。”

咖啡厅的音乐戛然而止,闻笛胸口一震,感觉血液在大脑中轰鸣。

短暂的停顿之后,下一首曲调悠扬地响起。

“你干什么?”闻笛说,“幸运值要攒着用啊。”

边城用沉默表示疑问。

“好运气是有限的,所以考试之前才要攒人品,这叫好钢用在刀刃上,”闻笛说,“我现在幸福得要死掉了,明天吃饭不就出事了吗!”

饭局确实出事了,虽然不是他预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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