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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愿你喉咙里长起个痘疮

别读博,会脱单 Llosa 3167 2024-03-09 11:40:21

难得清闲的周末,闻笛是被电钻吵醒的。

魔鬼的嗡鸣直入脑髓,他哀嚎一声,一手捂住耳朵,一手按着肚子,在床上翻滚起来。也许是太久没吃生的东西,昨天一顿日料,肚子里像是有股疾风四处冲撞,翻身抬手都让人恶心反胃。

而那骤然闯入的电钻,如同疾风裹挟的刀片,在他脆弱的神经上反复拉锯。

闻笛暴怒而起,走上阳台,循着声音望去——果然,在大周末扰民的讨厌鬼,还能是谁呢?

他关上窗户,挖出手机,点进小号,愤怒地质问:【周末施什么工?!】

过了几分钟,对面回:【封阳台。】

闻笛的后槽牙咯吱作响:【周一封不行吗?】

邻居回:【这几天风大,衣服又吹到你那怎么办?】

像是为强调这句话的重要性,电钻又开始轰鸣。

闻笛揪起枕头,包住脑袋,然而棉花只能起到掩耳盗铃的作用。

手机屏亮了,又弹出一条消息:【你拧衬衫的时候,是不是把它当成我了?】

闻笛满脸问号。

邻居:【现在那件衣服左边袖子比右边长了两毫米,根本没法穿。】

闻笛的瞳孔猛然放大。什……两……啊?!

他拧衣服的时候,可能、大概,注入了一点负面情绪,但是两毫米有个屁区别?!

闻笛:【你确定不是你左右胳膊不一样长?】

邻居:【你说话能不能有点逻辑。难道我用胳膊量的?】

闻笛:【癞蛤蟆、甲虫、蝙蝠。】

邻居:【浪费生命背诵这种三流作品,你的人生没什么更有意义的事吗?】

闻笛感觉一股怒火直冲天灵盖,连带着胃里的胀气,在大脑中搅起飓风。他把手机屏幕敲出了机械键盘的架势:【对先人尊重点,自然界的物质是永恒不变的,构成莎士比亚的那些原子,说不定就在你身体里呢。】

邻居:【照这个逻辑,你体内也许有草履虫的原子。】

闻笛“操”了一声,站起身把手机往床上一掼。与此同时,小锤的敲击声在隔壁阳台响起。

他盯着墙壁,杏仁眼被怒火烧红了,仿佛要穿墙而过,把对面人戳成筛子。

愿你喉咙里长起个痘疮来吧,你这大喊大叫、出口伤人、没有心肝的狗东西!

口头诅咒毫无作用。隔壁玻璃框架的碰撞声飘来,仿佛凯旋而归的鼓点。

闻笛扑倒在床,用被子蒙住头,滚了两圈,撞在墙上停下。难以置信,他至今和邻居对战四回,唇枪舌战几百条,居然一次都没赢!

真是他骂战生涯的耻辱!

他烦躁地揉了把头发,再一次对生活的急转直下感到无奈。昨晚刚发生点好事,转头就碰上这个晦气的家伙。

想到昨晚,闻笛蓦然止住呼吸,拿起手机,查看未读消息。退出,点进去,刷新,退出,点进去,刷新。

没有好友申请,没有未读短信和通话记录。看样子,教授还没打算联系他。

他安慰自己,现在才早上八点多,教授说不定还没起床。

他暗自希望生活有某种守恒定律,比如,饱受噪音困扰的周末,能换来感情生活的一点幸运。

可惜,他吃完饭洗完碗,修改了一上午论文,手机还是毫无动静。

他安慰自己,教授是个热爱运动的人,说不定出门攀岩去了。人吊在半空中,总不能分神看手机吧。

下午,他一边看文献,一边做组会PPT。焦虑的抓挠感越来越强烈,他必须把手机锁进抽屉,才能止住两秒钟一次的刷新。

阳台的电钻和敲击声结束了,日头西沉,路灯亮起,仍然没有新消息。

他安慰自己,教授们都很忙,谁知道又被哪个课题缠住了呢。

等到窗外积起浓浓的夜色,几缕云簇着月亮升到半空,闻笛终于认清了现实:今天是不会有进展了。

他迫使右手放下手机,瘫在床上,试图入睡。

也许明天,后天……

手机铃声猝然响起。

闻笛一猛子坐起来,举着手机仔细查看,是没有备注的号码。

竟然不是短信、好友申请,是直接联系吗?教授是这种性格?

虽然有些疑惑,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闻笛按下了接通键。

对面静默了两秒,仿佛是惊异他接通了电话。然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Sam,好久不见。”

闻笛放下手机,挂断电话,拉黑号码。接着抱紧自己,使劲揉搓,消除刚刚暴起的鸡皮疙瘩。

他要的是桃花,不是埋了五年已经腐烂的枯叶子!

什么守恒定律,都他妈扯淡!生活就是接踵而至的不幸,上帝冷漠无情,尤其对他这种倒霉蛋毫无怜悯之心。

他望着窗外黯淡的上弦月。电话挂断了,却余音袅袅。那声音勾起了八月盛夏的回忆,像是旋涡一样,一瞬间把人丢进过去的时空里。里面是层层叠叠的记忆碎片,尖锐又耀眼。

居然已经过了十年了。

十年之前,八月盛夏,他坐了一个多小时大巴,再转公交地铁,来到久负盛名的省重点。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上,知了都被晒得暴躁起来,叫的跟炮仗一样响。

他擦着汗,把行李袋放在木板床上,尼龙布被撑得鼓起来,外面扎了一圈绳子,防止拉链爆开。还没等他解开结,一个颀长的身影从窗外走过。

闻笛抬起头,看到16岁的何文轩。

这一眼,让他心里小小震动了一下。

高个宽肩,清爽的短发,脊背挺得笔直,同样是宽大的格子纹校服,黑色直筒裤,穿在别人身上灰头土脸,这人穿着就显得时髦洋气。

闻笛低头看了眼自己,裤腿灰扑扑的,校服上衣也买大了——母亲说他还会长,干脆买大一号。校服本来尺码就大,他又瘦,穿着空空荡荡的。

省城的学霸就是不一样啊。

军训那两天,炎炎的日头当空炙烤。他刚来这里,水土不服,丢脸地成为了班里第一个中暑的人。

他只记得站着站着军姿,混凝土地面就旋转起来,急速朝他逼近。等他再睁开眼,就是医务室洁白的窗帘了。

空调舒适,床铺洁净,旁边坐着第一天遇到的男生。

“你……”闻笛心里涌起一丝希冀,“你也中暑了?”

男生笑了起来:“我背你过来的,你不会忘了吧?”

闻笛感到窘迫,为那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为了别的。

男生手里拿着两瓶水,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下巴,又滴到领子上,把其中一瓶递给他:“我叫何文轩。”

他昏昏沉沉地接过来,觉得胸口闷闷的,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但爱情是本能。

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去球场看比赛。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他打水、送饭、买点心,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在一个秋日的夜晚,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和他一起穿过校园。昏黄光照,影影绰绰,令人发沉。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闻笛突然停下来,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对方愣了一瞬,随即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

闻笛迷迷糊糊的,脑子乱成一锅粥。他小心翼翼地问:这算答应了吗?

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当然。

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博信光学的总裁。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开口就是时事新闻,中外名家,周围也都是法官、研究员、工程师的孩子。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

他对何文轩,喜欢里带了点崇拜。他觉得,像这样家境优渥、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

等他慢慢长大,见到更广阔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后,才蓦然醒悟。

什么权衡,就他妈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还能若无其事、坦坦荡荡地打电话问好,可见这人一点都没变。

碰上旧日余孽,真晦气。闻笛躺倒,闭眼,默默祈祷,今晚可千万别钻进他梦里。

还没清静五分钟,手机又响起来,另一个号码。

闻笛深吸一口气,幸运值应该攒够了吧,这回要不是正主……

他接通电话,熟悉的声音传来。“连句话都不跟我说吗?”对面叹了口气,“有点伤心啊。”

闻笛翻了个白眼,这人到底有多少手机号?

大概是察觉到他又要挂断,对面补了一句:“美国买手机卡没有限制。”

这群富家子弟都钱多的烧的。闻笛咬了咬牙:“想说什么快说,我要睡了。”

对面沉默下来,这片刻的时间空白让闻笛火冒三丈。

“我很想你。”最后说了句。

“别恶心人。”闻笛警告道。

“真的,”对面说,“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最幸福,最安稳。每次走过唐人街,看到蒸笼的热气,我都会想起你。还记得我扭伤的时候吗?你帮我带早饭,打开袋子那一瞬间的笑容,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我说,”闻笛不耐烦地揉着枕头,“你不是喜欢我,是想要保姆,你那么有钱,一万两万的尽管去雇,保证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找我干嘛?”

对面流出一丝惊诧:“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是彼此的初恋啊。”

好家伙,年轻的时候被一根木头绊倒,那木头还把自己当成白月光了,真会往脸上贴金。

闻笛屈起膝盖,把胳膊肘搭在腿上,让自己舒服些,减轻心头熊熊燃烧的怒火。“初恋是什么雪山上的圣莲吗?神坛里的佛像吗?”闻笛说,“它就是本错题集。你天天晃悠,就是时时刻刻提醒我之前的错误,真的很烦人。”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很抱歉你不是这样想的。你相信我,我会补偿你的,我会把它变回原来五光十色的样子。”

几年不见,这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巧舌如簧。还说什么“补回来”,明明就是自己毁掉的。

“不用,谢谢,”闻笛说,“别再打过来了,你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隐藏了多少骂人的实力,我劝你别自讨苦吃。”

他以为话说到这份上,天之骄子肯定愤然立场了,没想到居然没听到挂断的提示音。

不挂算了,他挂。他把手机从耳边放下,刚要点那个红色按钮,对面说话了。

“我当年是骗了你,”对面说,“但你就没有骗我吗?”

下一秒,闻笛按下了挂断键,气的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这人还有脸揭他的伤疤!

该死的贱狗!下流的、骄横的、喧哗的恶棍!但愿血瘟病瘟死了你,因为你教我说出这种话!

闻笛一腔怒火,无法纾解,瞪着屏幕,隔空怨念那个杳无音信的人。

要不是因为等他的电话,自己也不会遭遇这等无妄之灾。

那聪明英俊的混蛋这两天干什么去了!

作者有话说:

封阳台(不是)

骂人的两句仍然来自《暴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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