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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不喜欢

真真 吴百万 3304 2024-01-11 14:35:16

真真的那台相机,是在他小学升初中的暑假摔烂的。

那年暑假,父亲为了让他开心,答应在朋友的画廊里给他办一次小型摄影展。也是在那年暑假,父亲的生意惨败,一跃从不再属于他的公司顶楼跳了下来。

一夜之间,真真的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父亲走了,给他和母亲留下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一个破碎的家,和一笔几辈子都还不完的巨额债务。

真真还记得父亲葬礼结束的那天晚上,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冲进他们家,撬开了家里的保险箱,拆下了墙上的画,开走了地库里的车。

他们甚至想带走真真的相机,真真挣脱妈妈的怀抱上冲上去就抢,结果被打得头破血流,相机也摔得粉碎。

再后来,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直到家中搬无可搬,直到他和妈妈被赶出家门。

离开家时真真清楚地记得,院子里六年前种下的那棵桃树,已经长到三米高了。

真真的妈妈出生在教师家庭,在大学生还是金饽饽的年代,她就已经顺利考上了研究生。入学之后她认识了真真的父亲,两人很快结婚,怀上了孩子。

婚后她没有继续学业,选择了退学,早早过上了相夫教子,衣食无忧的生活。她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无法接受女儿的这个决定,和她断绝了往来。

真真妈妈当贵妇那几年过得高调,惹得不少人眼红,现在落难了,人人都等着看她的笑话。没想到这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女人没给别人嘲笑他们母子的机会,也不曾开口求任何人一句,自己拉扯着儿子离开了生活了十数年的别墅区,在城中村里站稳了脚跟。

九月中旬,真真晚了半个月,最后还是顺利进入了中学。入学的第一周,他就在放学的路上遇见了那个男孩。

几年时间过去,他的变化很大,但是他的照片这些年一直摆在母亲的钢琴上,真真一眼就认出了他。

看着他从自己身边走过,真真下意识地追了上去,但他往前跑了两步后,又讷讷地停下了脚步。

就算追上他,又能说些什么呢?真真想,那张照片已经被上门讨债的人连着钢琴一起拿走了,现在的他再也不能拍照,当不成大摄影师了。

妈妈的小吃摊已经出摊了,他得赶紧过去帮忙。

母亲的小吃摊摆在学校后门,真真几乎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他从学校里出来,坐上一辆黑色的轿车。

路边摊的生意看似没有门槛,其实并不好做,母子俩没有经验跌跌撞撞,走了不少弯路。妈妈最初卖的是凉皮凉面,后来又开始倒腾小烤串儿,在他们尝试着卖馄饨的那年冬天,有一天晚上,真真看见他在一群男孩的簇拥下,朝自己的方向走来。

他们身上都穿着篮球队的队服,应该是校队刚结束训练,几个高高帅帅的男孩子走在路上有说有笑,吸引不少人的注意。

妈妈问真真,上中学后怎么都不见你打球。

真真摇了摇头,将妈妈刚包好的小馄饨扔进锅里,说,我不喜欢。

其实真真的个子高,篮球也打得好,但他放学后要帮妈妈照顾摊子,从来不参加学校的活动。

就在他即将来到真真摊位前的时候,被身边同学拦了下来。隔着一个糖炒栗子的摊位,但他们的说话声飘进了真真的耳朵。

“怎么能吃这个呀,路边的东西是人吃的吗?干不干净的,谁知道用什么馅儿包的馄饨呢,说不定啊,是老鼠肉。”

“老鼠肉”拖着长长的尾调,听起来怪里怪气的,逗得几个男孩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他有没笑真真不知道,真真正在埋头切着案板上的葱。当真真抬起眼来看向他时,一个男孩手里转着篮球,从身后揽住他的肩,带着他调转了个方向,说:“走走走,上我家酒店吃去,尝尝我们家的鲜虾云吞,正宗粤系大厨…”

* *

第二天一早,隋聿在一张陌生中带着点熟悉的床上睁开眼睛。

他盯着天花板上那条雪白的石膏线愣了好一会儿,等到宿醉的迷糊劲儿彻底过去,才弄清自己身在哪里。

悦琴湾,想来是昨晚醉得太厉害了没能回家,就留了下来。

兰姨做事向来体贴周到,浴室里准备着一次性的牙刷毛巾,昨夜被酒腌入味的衣服也已经洗好烘干挂在床头。隋聿起身换好衣服,快速梳洗了一番,推门走出了房间。

池一旻正在餐桌前摆弄手机,看样子是在拍照,他看见隋聿走出来,调转镜头的方向,面无表情地对着他按下了快门。

大清早见到池一旻,隋聿是有些心虚的,他隐约记得自己昨晚好像酒后失态胡言乱语,但不大确定。

装傻充愣可是隋聿的拿手好戏,他走进餐厅,佯装无事一般,随口问池一旻:“在做什么呢?”

池一旻这时已经把手机放下了,说:“随便拍拍。”

隋聿瞄了眼屏幕,什么都没看到。

“摄影师搞创作呢。”隋聿掩饰自己情绪的方式之一,就是先发制人,他顺势调侃起池一旻:“就用手机拍呀?这么不专业。”

这显然是个玩笑,但池一旻却一本正经地对他解释道:“摄影最重要的不是设备,而是镜头后面的眼睛。”

想到大摄影师池一旻照片没拍出几张,理论倒是一套一套的,隋聿忍不住笑了,“好的,知道了,池老师。”

说着,隋聿一手拎起自己搭在沙发上的外套,对池一旻说:“走了,上班去了。”

“等等。”池一旻喊住他,“吃过早饭再走。”

隋聿这才看见餐桌前摆着两只瓷碗,碗里装着白白胖胖的小馄饨,透亮的汤底上飘着嫩青色的葱,看上去格外可爱。

“昨晚…”隋聿说了两个字后,又停了下来。

见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池一旻不解地问:“昨晚怎么了?”

“没什么。”隋聿把话题揭了过去。池一旻今天表现得太过自然,所以他脑海里残留的那些画面,大概只是酒后的一场梦。

隋聿又问:“这是你做的?”

“怎么可能。”池一旻睇了他一眼,那双眼睛仿佛在嘲笑他说傻话,“兰姨一早就来忙活,这会儿出门买菜去了。”

“想想也是。”隋聿放心地在桌前坐下,甚至不忘以己度人,“我们池总怕是连刀都没有拿过吧。”

池一旻笑了笑,没有接这明显是在挑事的话茬。

和池一旻一起吃过早餐,隋聿就去了公司。在隋聿的工作中,原本就有许多突发状况,这天上午更是鸡飞狗跳。几个项目负责人在工作中起了矛盾,乌泱泱地堵到隋聿的办公室里,声泪俱下地要老板出来给他们主持公道。

这几个人代表着公司的几个派系,想要拿捏他们,需要讲究制约平衡之术。隋聿费了一番心神,好不容易协调完这桩官司,时间就到了中午。

午餐过后,隋聿搭着电梯,一路溜溜达达,进了楼下两层的企划部。高级工程师Eric趁着午休的空档,在网上直播美妆教程,看见隋聿走进办公室,也顾不上直播间里求知若渴的“姐妹们”,兴奋地把手机一扔,就扭着老腰迎了上来。

“哎呀呀,我的天菜…啊不是,隋总。”说话间,Eric的手已经搭上了隋聿的胳膊,“是什么风把您吹来了,来来,快请坐。”

“哎,我问你。”尽管已经和Eric一起共事多年,但他私下里的这份热情,还是时常让隋聿招架不住。

“专业摄影师拍照,都用什么样的设备?”隋聿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严肃认真一些。

“哟,这讲究可就多了。”Eric一听就来了劲儿,别看他平日里总是老不正经的交际花模样,实际上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摄影师,专攻时尚方面。

Eric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建议:“不如今晚我们一起吃顿饭,说说您的诉求,我给您推荐推荐。”

隋聿扭头就往回走:“算了,当我没问。”

“哎哎哎,别走别走。”Eric连忙拦住隋聿:“坐下慢慢说。”

只可惜隋聿对池一旻的摄影水平了解有限,也不清楚他的需求,Eric给了推荐了好几个型号,他都不满意。最后Eric说既然要送人,那就挑贵的买准没错,隋聿嫌弃他尽说废话,起身就要回去上班。

临走前,Eric姿势妖娆地倚在桌角,神经兮兮地问隋聿:“买相机讨人欢心,隋总,这是有情况了?”

“能有什么情况。”隋聿不理会Eric的胡言乱语,“走了。”

尽管一整个下午,隋聿都在心里告诫自己别多事,但是下班之后,他的脚仍像不受控制似的,踩着电门去了相机专卖店,在销售小姑娘的忽悠下一掷千金,搬回了一台店里最贵的相机,还搭配好几个同样价格不菲的镜头,价格加起来能买一台不错的小轿车。

“客户送了我一台相机。”晚上在餐桌上,隋聿把相机往桌面上一推,恹恹地说道:“我对摄影没什么兴趣,你拿去玩吧。”

池一旻面上不显,还是一副拽得二五八万的模样,但看得出来他很开心,拿到相机后连饭都顾不上吃,不停地摆弄着机器。

“今天是谁说——”难得看见这样的池一旻,隋聿觉得很有意思,他清了清嗓子,拉长了语调,模仿早上池一旻的语气故意逗他:“摄影最重要的不是设备,而是镜头后面的眼睛。”

“那是两回事,此一时彼一时。”池一旻毫无心理负担地推翻了自己上午的观点:“我还没用过这么贵的相机,有老板赞助,不用白不用。”

“夸张了吧池总,没想到你对自己这么抠门。”隋聿笑着说道,如今池一旻的身家已经榜上有名,就算这相机再昂贵,对他来说都算不上个事儿。

隋聿在椅子上坐直了身子,对池一旻说:“给我来一张。”

池一旻放下相机,笑意温柔地看着隋聿,眼里有星星点点的光。

然后摇了摇头,拒绝了。

“行,行,不拍就不拍。”隋聿靠回椅背上,心里虽有些不大高兴,但也没有强求。池一旻现在给自己定的人设是摄影师,搞艺术的人总要有点古怪的脾气。

晚饭过后隋聿如往常一样离开,大概是因为收了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池一旻对隋聿这位金主爸爸多了几分敬意,破天荒地送他到了电梯厅。

“明天要不要和我出门逛逛?”隋聿低着头在玄关处换鞋,灯光给他的头顶镀上了一层边,看上去毛茸茸的。

“和你?”池一旻的语气中有些迟疑:“去哪里?”

“最近工作比较忙,去不了太远的地方,只能带你去云图总部大楼转一圈。当然,不涉密的地方也能让你拍照。”隋聿向来进退得当,池一旻语气中的犹疑,让他主动退了一步,“你觉得没兴趣就算了,我让兰姨陪你去…”

“好。”隋聿的话还没说话,池一旻就飞快地应承了下来。

随后他又问:“几点?”

不知是哪户人家按动了电梯,液晶显示屏上的楼层数开始跳转,数字到达底层后,很快又开始上升。

微弱的机械声停止下来后许久,隋聿才缓缓开了口:“八点半,我到楼下接你,到了打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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