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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半步不退(上)

缺月梧桐 缺月梧桐 7590 2024-02-29 10:50:47

太阳都升到正中了,建康一个低矮破落的院落的窗户中才穿出一声沉闷的梦呓,一个满脸慵懒的男人推开黑腻发亮的被子,在床上坐了起来,他二十多岁模样,浑身肌肉虬结,显得健壮有力,手臂微一曲起就满是一块块耗子般的凸起,但他正用这强健的手臂来搓脸,好像揉面团一样揉搓了好久,这才睁开了血红的眼睛,第一件事却是扭头去桌子上寻觅什么,等看到摇摇欲坠的破桌子上的那酒壶,眼睛才一亮,伸手抄来对嘴就喝,却一滴也倒不出来了,早就空了。

男子晃着那轻飘飘的酒壶发了一会怔,突然骂骂咧咧起来,一把把酒壶朝屋角摔去,咔嚓一声脆响,地上的酒壶碎片又厚了一层。

“不行,不行,”男子摇着头:“今天有大事要做,不能再去赊酒了。”

说罢他慢吞吞的起床,踩着满地的垃圾,推开屋里悬吊着的半片猪肉,去外边井里打了一桶凉水兜头就浇,然后用一块抹布一样的物件抹干身体,黑水顺着身子往下流,不知道是他身上的泥多还是那“毛巾”上的颜色不禁泡。

等浇到第五桶的时候,连“抹布”都从黑色变成灰色了,再没有黑水了,男子这才满意的一笑,返身进屋,坐在桌子前,用“抹布”抹了抹屋里唯一的一件贵重物品——一个铜镜,然后去桌腿下的地上“捡”出一把缺齿的木梳子开始仔细的梳起头来。

就在这时,一个人小心的推开门走了进来,他没法不小心,因为那门已经一副时刻都会从门框上一头栽下来死掉的模样。

进来的是个少年,他笑道:“一刀切哥,今天怎么没去摆摊啊?我白去市场一趟。”

但被称作一刀切哥的那男子看见这少年却吃了一惊,转而才有些尴尬的笑道:“是小光啊,我今天有事,所以……”

“你肯定又喝高了吧?”瞧见了屋角那边又多了新碎片,少年摆了个鄙夷的脸色,声音也大了起来:“我说你这人啊,有钱喝酒,没钱交租,你都拖了一个月了。给你说吧,今天我妈让我来,告诉我你要是没钱交租就马上搬走!”

一刀切哥马上陪笑,扔了木梳子作揖鞠躬:“小哥,我这不马上就去找钱了吗?再宽限几日,前几天手气背输了一些……”

少年怒极反笑,居然说出了一番大人口吻的话:“我说大哥你啊,长的这么健壮有力,却连这点钱都赚不到?人家街角卖豆腐的王瘸子起早贪黑干了五年,别说宅子,连媳妇都娶上了。再看看你,你连一个瘸子都比不上了吗?唉,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

面对少年的怒斥,一刀切却满脸堆笑,拉着他的手说道:“这不是我运气不好吗?回去给你妈说说,再宽限几天好不好?要不我再教你几招,让你打惨西街的小张这小兔崽子,你不是早就看不顺眼他了吗?”

“免谈!”少年面对这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摆出了一副居高临下的表情,他很有气度的一挥手:“我今天来不是学武的,是要租的。要不给钱,要不搬走。”

一刀切愣了,他盯着这少年半天,从这张脸上看不到什么通融,犹豫了片刻,一刀切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一般,他猛地一拍桌子。

但没等他说话,桌子马上倒了。

一刀切手忙脚乱的一下跪在地上,一手扶住桌子,一手仓皇的去抓咕噜乱滚的铜镜,嘴里嘟哝着:“好好好,我给我给。”

等披头散发的一刀切好不容易搞定了桌子,他从门后抽出一把油腻腻的杀猪刀来,朝着屋内悬挂的猪肉就是一刀。

刀光一闪,骨肉分离,宛如庖丁解牛般又快又稳,屋梁上挂肉的钩子都未曾动一下,一刀切手里却已经提了一条大大的猪腿。

他把猪肉往少年怀里一塞,叫道:“这能抵几天房租了吧?剩下的我过几天铁定给你。”说罢,自顾自又坐下对着镜子梳起头来了。

少年没想到他杀猪的居然拿猪肉抵租,愣了一会,才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家也不是天天买猪肉的,这么一大块要是吃不完坏了怎么办?大哥,你还是出摊卖掉,给我现钱吧。”

“小傻帽!”一刀切一边自恋的梳着头,一边头也不回地说道:“你小小年纪管那么多干嘛?拿回去,你今天就有肉吃,傻啊你。吃不完就叫你妈问问邻居要不要,还省了他们跑老远去市场了,多好啊。”

少年不是傻子,一大块猪肉对少年这种并不富裕的人家来说,是很大一笔开销,平常省吃俭用的,怎么会买那么一大块肉放着,吃又吃不完,放又怕坏掉,少年难免又气又恼,非要现钱不可。

但那邋遢男子回头一笑,道:“没有钱,只有猪肉。”

少年正没主意处,不由的眼光乱扫,想就算用物抵房租也要找个好打理的,当然他其实没报什么希望的,这家伙过的和乞丐没什么区别,没想到眼睛一亮,勃然大怒抱着猪肉跳了起来:“好啊你个破落户!没钱交租,却不仅喝酒还买了新靴子!”

床下正摊着一双新靴子。

一刀切一愣,脚丫子好像受了什么刺激,在脚下的破布鞋里扭动起来,他笑道:“是啊,我不是给你说过有大事吗?酒可以不喝,靴子不能没有。猪肉拿去,不要打靴子的主意,大不了我再多给你十斤,拿去腌了给你老爹下酒。”

靴子也不是那么好换钱,少年一时气结。

就在这时,邋遢男子突然叫道:“小光,我头发不好,发髻不好看,你能去你家拿点你妈的发油给我吗?一点就好。”

“你太无耻了吧?”咬牙切齿的少年恨不得咬死对方。

“算了算了。”一刀切站起身来,陪笑道:“当我没说过。”言罢,走到猪肉边,伸手摸了几把猪油,涂在自己头发上,然后打了发髻,看着抹了猪油闪闪发亮的头发,男子满意的一笑。

一转身站起,他掀开床上的被褥,露出一身被压在下面的衣服来,换上这身还算干净但满是皱子还带着汗臭味的衣服,又抽出一根干净的麻绳捆在腰上当腰带,然后他把脚上的破鞋踢到屋角的那堆酒壶碎片上,套上新靴子,在屋里跳了几跳。

最后,他从屋梁上抹下一柄腰刀来,吹了吹刀鞘上的浮土,屋里顿时灰土大作,马上他自己和少年都呛得咳嗽起来,男子自言自语道:“去之前应该练练的,妈的,昨天真不该又喝高了!”

把刀挂在腰上之后,他对着少年转了几圈,笑道:“像不像个武林高手?”

少年却没笑,反而从惊讶到紧张,他问道:“大哥,你这是要干什么去啊?”

“干什么去?”一刀切愣了愣,闭上了眼睛,良久后才笑了起来:“去做回我自己。”

“什么?”

说到这,一刀切猛地睁开眼睛,满脸都是厌憎之色,突然飞起一脚只踢身边桌子,这一脚力道如此凶猛,那张破桌子如何承受的住,顿时屋里木片碎屑乱飞,桌上那铜镜一飞而起,居然钉进了横梁。

踢碎桌子,一刀切好像还不解气,腿一转,从踢顺势变踹,一脚正中床头,“咔嚓”一声这边床头立刻被揣折,床塌了半边。

“操!”一刀切慢慢收回腿,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脏话。

然后他才注意背后抱着一大块猪肉吓得面无人色的房东儿子,他抱歉的笑笑,拍了拍那孩子的头,说道:“我不是对你的。小光,这些日子老是拖欠你家租金,真是不好意思。哥哥这次要出去几日。你替我看着这里,要是今天晚上我不回来,你就来这里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说罢不再理好像吓得要哭出来的小光,杀气腾腾的一刀切摁着刀就往外走,猛的把整扇门都扯了下来,摔在了地上,但小光拉住了他,回过头,一刀切看到一张泪光盈盈的脸。

“大哥,你不要干傻事啊。是我错了,”小光马上就要哭了:“没钱不要紧,你可以在这里住,多少天都可以,但你不要去做杀人放火的那种事啊,你也不要被人杀啊。”

微微挣开少年无力的手,看着那张无邪的脸上关切的神情,一刀切突然鼻子一酸,强笑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

少年不再去拉他,两个人静静对视一会,一刀切诀别般点了点头,猛地转过身,朝那道篱笆门大步流星的走去,少年突然心里有了这样一种感觉:也许我会永远见不到他了。

想到一刀切这个家伙教他打架让他偷老爹的酒等这些值得怀念的事,少年突然眼睛一模糊,等他在睁开眼睛,却愕然发现那伟岸的背影突然不见了。

一刀切正背对着他蹲在三尺远的地方,他扭过头用那一贯厚颜无耻的腔调和表情在说:“小光啊,我饿得不行了,还没吃早饭……不对,是午饭,你借我几个铜钱买烧饼好不好?什么?让我赶快滚?你这小孩太无情无义了,怎么和你妈学呢?算了。……念在我送你这么多猪肉份上,去你家拿碗米饭来。什么要我吃猪肉?这生的怎么吃啊?小光,你要讲侠义,哥哥平常怎么教你的?不能见死不救啊……”

一个时辰后,凭借对小孩好说话的理解,或者说是无耻,填饱了肚子的一刀切,来到了建康城内一个不起眼的小饭馆内,在说了四遍暗号已经自己是谁、谁引荐他的之后,他终于走过了迷宫般暗道,在宽敞的后院见到了一位建康武林中的大人物。

锦袍队的副司礼陶大伟。

“你在武当学武的?武当的功夫还可以啊。什么?你曾经入选过武当虎团?!”听着一刀切自我介绍,陶大伟猛然眼前一亮,好像古董商在垃圾堆看到了宝物。

“什么?!你两年前级别就是长乐帮的高级武士?”陶大伟难以置信的往前倾了身体。

然后他往后坐回了身体,盯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用匪夷所思的口吻问道:“那你为什么又成了卖猪肉的?”

这话让站的笔直的一刀切仿佛胸中挨了一击大锤,整个人都软了下来。

两年前,一刀切从武当学成出山,加入建康长乐帮,凭借他的精湛武艺,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了一位高级武士。

那时候的他意气风发,像武林中所有具有杰出战斗才能的年轻人一样,他战斗他胜利然后他享受这胜利。

最好的衣服、最好的饮食、最好的马,那时候的他平常一掷千金,夜夜笙歌,连存银子都不用考虑,因为花得比起赚的来太不值一提了。

当然像所有长乐帮的青年才俊一样,他也没着急买一座宅子成家,他也想多干几年一次买一座带十个仆人以上的豪宅,所以他把所有的银子买了一匹好马。

好到什么程度?

比他头目骑的马还高一头。

他很爱这匹马,但是这匹马害了他。

在一次重大的任务中,他参与协助长乐帮最精锐部队暗组的一次强攻,在跟着那些黑衣蒙面的杀人狂杀进敌方总部后,他因为武功很强,冲得很前,竟然很幸运的一刀枭下了对方头领的首级。

无论谁干掉对方老大都是大功一件。

就算你是蒙的也一样。

一刀切得到了一笔意想不到的大赏金,谁会想到跟在后面的他能从暗组那群总是冲在最前的疯子手里抢下一件大功来,他们往往只有去收拾尸体的份,这和走路拣一箱银子差不多,他的头目脸上有光,自然力保他。

前途一片光明。

如此走运的才俊回到花花世界后,怎能不庆祝一下。

一刀切请了三十个朋友去最好的酒楼的喝酒,那一晚是何等的惬意,酒不醉人人自醉,直到现在,一刀切还经常梦见那晚的情景,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谈起自己抓着首级大喊某某授首后,敌人和暗组那群混蛋的表情,还有那些朋友们的表情,他怎能不多喝几杯?

等出来酒楼,走路都不稳的他,还差点打了要送他回家的朋友,他是英雄他可以自己回家。

但事实是他都没能上马。

在牵马的时候,也许他拉马太凶了,也许他因为酒醉往前摔了出去,反正他只知道一点,他的那匹宝贝马的嘴狠狠的撞在了他的左眼上,然后他就躺在了地上,睡了过去。

等第二天他酒醒之后,第一个惊奇是天居然已经亮了,第二个惊奇是他居然没有躺在地上,而是躺在了柔软的床上,第三个惊奇是他左眼看不见东西了。

他先是惊奇,然后是震惊,随后是难以置信,再次是恐惧,最后已经是三天之后了,他歇斯底里,因为他的左眼还是看不见东西。

送他回家的朋友对天发誓,确实没什么东西动过他,只有那匹马看起来只是偶然和没有什么危险的一撞,但他左眼确实看不见了。

什么名医也没用,那只眼从外表看起来和好眼一点区别也没有,没有红肿,没有充血,它甚至像一只好眼般炯炯有神,但它确实失明了。

(作者注:视网膜脱落。有读者说我像唐僧,我为啥要解释是视网膜脱落呢?但是我还是说了,真没办法。)

一刀切成了独眼龙。

所谓武功不外乎是一门距离的艺术,在特定的时间,你的兵刃和敌人身体相对的距离,敌人兵刃和你身体的距离,以及你对这些距离变化的预测,决定了是谁的兵刃插进谁的身体或者谁的拳头打碎谁的鼻子,能掌握距离和距离预测的就是高手,就是杀场的生存者。

但独眼龙不行,只有一只眼的人是无法精确估摸这些距离的。

江湖上有独眼龙,而且都大名鼎鼎。

因为这些独眼龙往往都是做到了位高权重的地位,他们不需要再去杀场踏足,他们只是指挥策划这些杀场,所有江湖还存在的独眼龙都大名鼎鼎,因为不是大名鼎鼎的独眼龙都因为成了残疾人士退出了江湖或者很简单的,被杀了。

一刀切却恐惧到想自杀。

他自然不是位高权重,不需要提刀去拼命的老家伙,在他正用血和命换来的人生急剧爬升的时候,他却瞎了一只眼!

这肯定会毁了他的江湖生涯。

他原本也想过利用那只眼和好眼无异的状况,靠谎言继续呆在高级武士之列,但在一次训练中,他差点被对方劈死后,他还是找头目说了。

命还是最重要的。

当然现在,他无比后悔这个决策,命不是最重要的。

其实他没有想到,人穷志短,富人的命是最重要的,穷人则未必,一刀切从富人摔进了穷人。

因为他残疾了,马上他被调离了战斗序列,成了一个护院头目。

从一个武林高手变成了一个和一群只知道卖弄力气的江湖二流笨蛋为伍的护院,一刀切怎能受得了这个打击。

加上遍寻名医而不得,白花了大把大把的银子。

他变得易怒暴躁,很快因为疏忽了职责,被彻底从长乐帮除名。

此刻他的储蓄加长乐帮给的伤残抚恤金全花在了治病上,也没有什么钱了,生活开始艰难起来。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几乎发疯的他捅了他那匹宝贝马几十刀,终于毁掉了他和过去辉煌的最后一线联系。

现在他当然无比后悔这个举动,不是后悔杀马,而是后悔为什么不卖掉它?那样他起码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很长时间。

眼病治不好,回归过去的生活就再也无望。

一刀切是个残疾的独眼龙,但他却生活在过去的辉煌之中,每天早上起来看着越来越差的周围,唯一的途径就是忘记一切。

想活在过去就必须忘记现在。

于是他酗酒,他赌博。

直到他的一个赌场认识的朋友,认为他不能再这样了。

给他介绍了一个活计,就是在市场卖猪肉。

卖猪肉,一个武当出身杰出到可以入选武当最精锐虎团的高手去卖猪肉?一刀切只是笑笑,但是等他肚子饿得受不了,只能弓着腰走路的时候,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他发现其实所有人都比自己高的多。

在饿死或是当乞丐或者卖猪肉之间,一刀切的选择很简单。

别无选择。

凭借他在卖猪肉人中卓越到恐怖的刀功,一刀切很快就能一刀剁下买家要求的数量,因此得了个“一刀切”的绰号。

但这绰号和大家对他的好奇和喜爱,不是对他的恭维和爱护,对他而言,这是一种折磨。

他酗酒更加的厉害,甚至于连按时出摊都做不到。

他就像一团垃圾一般活着。

直到某天晚上,他在一家小酒馆喝得酩酊大醉后,破口大骂血洗建康的昆仑。

他为什么要骂昆仑呢?他早就不是长乐帮的人了。

只有在大醉中,他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长乐帮高手,所以,他才买醉,这一刻,他又是那位高手了。

这大骂引起了一位老朋友的注意,他替一刀切付了今晚所有的酒钱,一刀切口里谢个不停,心里却在大骂:“你他妈的什么玩意儿?”

他看不起一切人,自然更不会看得起眼前这个锦衣玉食却面相猥琐的家伙——丐帮团头之一王大立。

一刀切早就认识他,自然不会是做一流高手的时候认识的。

他是残疾后在赌场认识这个乞丐的,那时候王大立还是个乞丐,却经常去赌场输掉善人给的几十个铜板。

那时候这个乞丐总是腆着脸用黑乎乎的手对手里的骰子吹一口臭的旁人都偏头的气才投出去,如果赢了就大喊:“赌神来也!”如果输了,就黑着脸骂道:你他妈的。

那时候,王大立简直是所有人的开心果,他和其他人一切微笑着讽刺过这个乞丐,看见他,说上两句不痛不痒的嘲讽,自己的一切不幸都在对自己更倒霉家伙的嘲讽中烟消云散。

何等舒畅的感觉?

但谁能想到,这个家伙机缘巧合,居然正好碰上了暗组出身以心狠手辣出名的嗅花虎接手丐帮,又恰好碰上了他的团头惹恼了这头凶兽,当即被割喉处死灭门不说,更居然指定了这个乞丐继任团头,这简直是一步登天!

还有什么比王大立这种卑贱的人得到好运更可恨的事情?

为什么不是我?

一刀切这种从高处坠落的虎变狗更是比其他人更仇恨王大立这种人,这种人简直该出门就坠马而死!

老天从来都是瞎眼的,不是吗?

但此刻,一刀切不得不点头哈腰的对这个他心里的乞丐的表示感谢,虽然他比他还是个乞丐的时候更鄙视他一万倍,鄙视到仇恨。

“一刀切,我听说过你的过去,”王大立用戴满宝石戒指的手轻轻捏着酒杯,丝毫不知道对面这个指甲里塞满黑泥满身肉腥的家伙正在心里对自己咬牙切齿的痛骂,尽管他的酒钱是自己请客了:“小弟啊,现在有个发财的机会,想不想试试?卖猪肉瞎了你,毕竟你曾经是个高手。”

没有免费的机会。

在江湖里,像王大立这种运气等同于痴人说梦,对武林人士而言,发财就等于用命去换。

在听了王大立的机会后,一刀切回去想了两天,就出去半买半抢的搞到了一双新靴子。

打仗需要靴子,就算是个卖猪肉的,也不能穿布鞋去杀场,这不仅是拿自己小命冒险,还是等于辛苦做好的猪肉半价卖了,江湖也是以貌取人的。

在搞回靴子之后,摸着那久违的皮货,一刀切突然发现自己痛恨王大立远不如痛恨自己更甚,自己像一只老鼠一样生活在这垃圾堆里究竟活着有何意义?

与其自杀,不如就在这次机会里来个精彩的死亡!

独眼龙就算是个残疾,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但至少可以有尊严的去死。

这个想法并不是他早就有的,而是他在一个少年面前,打扮得像一个高手以后突然而来的想法,这想法和他的过去和他失去的尊严宛如闪电一般的击中了他,于是他毁了自己的狗窝。

他不打算再回来。

他不打算再回来这垃圾堆一般的狗窝,也不打算在做回那个酗酒嗜赌的卖猪肉的一刀切,他要做的是高手!

他心里从来不曾离开过的那个高手!

要是他们不要我,我就去抢劫去做黑道!

要么一战成名,要么就去死好了!

死也要死在刀下!

这机会就是从昆仑手里死里逃生的建康长乐帮残部锦袍司礼王天逸在召集死士,准备和昆仑死战。

※※※

幸运的是,尽管一刀切战战兢兢的对陶大伟说了自己的残疾,但陶大伟并没有像他无数次遇到的那样马上拒绝他,而是在他打完几招刀法后,让他去偏房暂等一下。

一进偏房,一刀切眯着眼睛就是一愣,屋里有不少人了,但他仔细打量了对方一会后,又是一愣,这些人比他还不如!

屋里什么人都有:有满脸横肉的流氓,但从他扎眼的纹身下那虚胖却不是精壮的胳膊上,一刀切一眼就看出这人除了恐吓良善怕没什么其他本事;也有斜着眼睛看人的“侠少”,但他那头上夸张的头箍和腰里模仿慕容秋水的黑色劣质长刀,一刀切知道这家伙就是一个未来的流氓,因为他只知道附庸江湖“风雅”,却不知道江湖不是靠写在脸上的嚣张和使用貌似一样的兵刃就玩得转的;更有一个脸色煞白的武林才俊,但从他那稚嫩的脸色、打着补丁的衣服和背着手在屋里走投无路般踱步的姿势,一刀切只能说这小伙子大约是哪个小门派出来的,在建康武林无法立足,没法子才来做这卖命的勾当;更有甚者,一刀切居然看到了两个明显没练过武的小伙子在桌子边坐着。

“还是挺有钱的嘛。”一刀切大大咧咧的坐在两个小伙子身边,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就吃,这一刻他无比放松,尽管他有在江湖里致命的残疾,但他曾经是高手过,瘸子里面拔将军,在这群人里他又找回了鹤立鸡群的感觉。

“我怎么看着你这么眼熟呢?”一刀切心情大好的朝旁边那年轻人搭话。

“哈,我也一样。”那年轻人笑道。

看了一会,一刀切猛地张大了嘴巴,惊叫道:“你不是张川秀店里的伙计小孟吗?你来这里干什么?”

这话却让小孟脸色一沉,他握紧拳头曲起手臂,用另外一只手握着凸起的肌肉说道:“自然是要杀敌咯。”

“肯定是王大立那人调唆的你吧?”一刀切此刻仿佛忘了自己也是个江湖次品,他用过来人的关心劝道:“你不会武功吧,何苦来这里凑热闹,这可是卖命的勾当。”

“呸,你不也是个卖猪肉的吗?”小孟叫了起来:“我在我们家那边打架可厉害了,那次我一个人打三个人,他们楞没逮到我!我腿脚利索,又年轻有力……”

谁没年轻过,一刀切根本就没认真听这小伙子的豪言壮语,他问道:“你也是为了银子来的吧?你掌柜知道吗?老张那人肯定不会让你来的。”

“掌柜不知道但他也不是我爹妈啊唉咱也不能一辈子当个跑堂的啊干的再好最多日后自己出去开个小饭店有啥出息富贵险中求……”小孟心情激动,说话也滔滔不绝起来,中间连个喘气的空都不需要,加上他跑堂练出来的嗓门,整个房间的人都不由自主的觉的憋的慌。

一刀切摇着头,叹道:“你他妈的知道你要面对什么吗?”

“你懂?!”小孟勃然大怒:“你不就是卖猪肉的吗?”

就在这时,那个纹身的流氓突然一跃而起冲到窗户边,一边朝后面挥手道:“正主回来了!快来看!”

一刀切凑过去一看,却是王天逸回来了,领着四个手下的他走在最前面,没有穿他平常天天穿的锦袍长衫,而是扮了一身走夫的打扮,穿着短衫草鞋,腰里扎着一根麻绳,上面斜插的不是短剑,而是一把歪头小铲子,头上戴了一个大斗笠,遮住了大半个脸,但他额头、腮帮上能遮住半个脸的膏药还是一览无余,哪里也看不出曾经是建康这边叱诧风云的一个小头目,倒像一个倒霉的花农。

加上后面的四个手下,走在路上,不是一群高手,而是一群花农。

“锦袍队看来也不行了啊。”这身打扮激起了屋里这群壮志凌云的年轻人的失望,有人小声说道。

但一刀切却对身边说这话的人不满的瞪了一眼,然后又目不转睛的打量这几个匆匆行过的高手,心脏跳的突然变快了。

他是独眼龙,但不是瞎子,曾经混过江湖的他一眼就看到了王天逸裤腿边的那些褐色小点:不会错的,那是血,血飞出来溅到裤子上就是这个样子。

刚才昆仑逃出来的嗅花虎自然不会去杀猪宰鸡,那么……这一刻一刀切的鼻腔里好像突然充盈了带着腥味的风雨凉意,江湖的气息。

久违了。一刀切咬紧了牙。

“带回来了?”厅堂里的陶大伟笑着迎上来,又转身替王天逸倒茶,:“还顺利吧?”

王天逸没有回答,却用膏药空隙里露出那只黑色眼珠扫了扫跟在最后的两人,那两人的身体立刻抖得如风中的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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